来源:汽车志
珍惜生命,远离大货车,珍惜钱包,远离豪车!撞了豪车,说不定让你一夜回到解放前。男子“小帅”在地下车库练习摩托车撞到了400万的宾利,然而事情并不是一撞一赔这么简单。
近日,男子“小帅”在杭州市滨江区海威天地住宅区地下车库练习摩托车,因侧滑以20km/h的车速撞到停放在一旁的宾利欧陆。这台宾利欧陆是一位姓赵的女士花400多万买的,赵女士平常在北京工作,又摇不到号,所以上的是浙江牌。因为长期在北京加上疫情原因回不来,所以车子只开了2000公里,而且买的只是交强险,没有买商业险,车子就长期放在车库。
(所有图片来源微博:@1818黄金眼)
事后赵女士报了警,交警认定事故由练摩托车的肇事男子“小帅”负全责。经过4S店定损,车子换门25万,换前叶子板15万,总共需要40万维修费。如果只做钣金的话需要3万元,但是这台宾利将贬值约25万。
赵女士不答应只做钣金,但是“小帅”说他只能赔2万块,自己没那么多钱,自己不是故意的。而且摩托车是朋友那借来的,摩托车主还要他赔钱。网友说一句不是故意的加只能赔2万就想了事这不哭出个高光的鼻涕泡都很难收场,诺贝尔看了都要搬个奖给你。抛开杭州禁摩不讲,本来停车场就不应该练摩托车,而且是危险的行为,所以这个行为本来就是错的。
那么问题来了,“小帅”借的是朋友的摩托车,“小帅”的朋友是这里的租户,并不是业主。那摩托车主有没有责任?小区物业又有没有责任?
赵女士称自己在小区物业买了房子,200多平1100万,当时就是看中这里的五星级服务。现在停车场变成了练车场,小区物业理应尽安全保障的义务,所以赵女士认为小区物业应该负一定的责任。
但是小区物业的解释是他们每隔两个小时巡查一次,男子“小帅”刚好在巡查间隙中练车,而物业只收取地下车库的服务费,提供的服务包含了照明,清洁和巡查,没有保管车辆的义务。肇事者“小帅”是成年人,他有权利进入地下车库,练习摩托车是他个人行为,当时摄像头也是完好无损的,所以物业认为与他们无关,建议赵女士按交通事故来赔偿,如果要走诉讼程序的话物业也会积极配合。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即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那么男子“小帅”的摩托车是朋友那里借来的,这个摩托车主朋友需不需要承担赔偿呢?根据《民法典》120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目前来看摩托车车主在本次事件中并未存在过错,但是赵女士依然有权利可以起诉摩托车车主。让我们看看宾利欧陆的配置。
2022款宾利欧陆搭载4.0L双涡轮增压V8发动机,最大马力549匹,扭矩峰值770N·m,配备8挡湿式双离合变速箱,官方零百加速4秒,官方指导价305.5-414.2万元。
网友说没有钱就不要装,而且赵女士知道“小帅”没有钱,便把矛头指向物业公司。当然,最多的评论都是阿姨,我不想努力了!如果赵女士坚持起诉“小帅”,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目前三方还在协商中,你认为摩托车主和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