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外贸新业态经历了个人海淘时代、商业零售2.0时代之后,正式迈入企业对企业(B2B)3.0时代。我国企业开启了“卖全球”的跨境电商贸易新征程。跨境电商行业监管新规的实施,对于支持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恢复生产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和促进作用。
为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的作用,7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10个海关地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试点,将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交易的贸易形式纳入跨境电商监管。
从宏观上来说,监管规则的改革,是国家为了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帮助跨境电商企业顺利出海,推动外贸促稳提质。从微观上来说,跨境电商监管制度的实施是在旧的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的革新,且针对对象在3.0时代的B2B模式,可加强跨境电商行业的监管,让将跨境电商行业规范化。通过对B2B的专门监管,并配套推出通关便利化措施,有助于推动外贸新业态健康发展,帮助跨境电商企业疏解困难。
对于跨境电商企业和消费者来说,此次新监管制度实施是有利的。跨境企业可以通过在网上传输订票或订舱等信息,简化企业申报手续,实现报关全程信息化。同时,企业可以选择时效更强、组合更有的方式运输产品,还能享受优先查验的便利。无论是国内消费者还是国外消费者,在这种监管模式下,都能买到放心的产品。